原桃州影剧院商业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原桃州影剧院商业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DS-CQ-ZB-2025006
三、原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8日
四、更正信息:
1、将公告附件《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四条第1款内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3日09时00分。”
2、将采购需求第(二)条第一款内容:“本次改造提升的设计工作由中标人依据不低于总投资额人民币7500000.00元(含勘察设计费)进行设计,报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变更为“本次改造提升的设计工作由中标人依据不低于总投资额人民币7500000.00元(含勘察设计费)进行设计,报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改造范围包含(1)原桃州影剧院舞台、观众席、放映楼、办公楼、附属用房;(2)桃州影剧院周边民主路1、3、5、7、9、11、13、15、17、19、21、23、25、27、29、31、33、35号、桃州影剧院西北侧入口构筑物(现为室外楼梯);改造后计容面积不低于现有建筑物计容面积,且民主路1、3、5、7、9、11、13、15、17、19、21、23、25、27、29、31、33、35号不得拆除灭失,其他建构筑物如需拆除的由社会资本公司(中标人)在方案中提出并承担拆除费用。”
3、将采购合同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3.2.1.4.条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甲方现有租户的租约继续履行至合同结束,三方自项目移交之日起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甲方将其在原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再享有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原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乙方受让甲方在原合同中权利和义务,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使用用途等条款直接现有租户履行,并在原合同房屋租期结束后截止。”变更为“本项目范围内甲方现有租户的租约继续履行至合同结束,三方自项目移交之日起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甲方将其在原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再享有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原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乙方受让甲方在原合同中权利和义务,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使用用途等条款直接现有租户履行,并在原合同房屋租期结束后截止。甲方现有租户选择退租的,在改造完成后由乙方给与4000元/户的装修补偿;现有租户选择租期顺延的,在改造完成后乙方给予不超过2个月的免租期。”
其余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广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爱民路桐汭大厦
联系方式:张先生 1895637123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德市新城区金茂财富公馆A座11楼
邮 箱:gdhhgs@163.com
联系方式:18555255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先生
电 话:0563-6816982、18555255316
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8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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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代理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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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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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5-08-18 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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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产权科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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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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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5-08-18 16: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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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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