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桃州影剧院商业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8 16: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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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原桃州影剧院商业中心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DS-CQ-ZB-2025006

三、原公告日期:20250728

四、更正信息:

1、将公告附件《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四条第1款内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08190900分”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09030900分。”

2、将采购需求第(二)条第一款内容:“本次改造提升的设计工作由中标人依据不低于总投资额人民币7500000.00元(含勘察设计费)进行设计,报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变更为“本次改造提升的设计工作由中标人依据不低于总投资额人民币7500000.00元(含勘察设计费)进行设计,报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改造范围包含(1)原桃州影剧院舞台、观众席、放映楼、办公楼、附属用房;(2)桃州影剧院周边民主路1357911131517192123252729313335号、桃州影剧院西北侧入口构筑物(现为室外楼梯);改造后计容面积不低于现有建筑物计容面积,且民主路1357911131517192123252729313335号不得拆除灭失,其他建构筑物如需拆除的由社会资本公司(中标人)在方案中提出并承担拆除费用。”

3、将采购合同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3.2.1.4.条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甲方现有租户的租约继续履行至合同结束,三方自项目移交之日起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甲方将其在原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再享有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原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乙方受让甲方在原合同中权利和义务,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使用用途等条款直接现有租户履行,并在原合同房屋租期结束后截止。”变更为“本项目范围内甲方现有租户的租约继续履行至合同结束,三方自项目移交之日起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甲方将其在原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再享有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原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乙方受让甲方在原合同中权利和义务,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使用用途等条款直接现有租户履行,并在原合同房屋租期结束后截止。甲方现有租户选择退租的,在改造完成后由乙方给与4000/户的装修补偿;现有租户选择租期顺延的,在改造完成后乙方给予不超过2个月的免租期。”

其余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广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爱民路桐汭大厦

联系方式:张先生 1895637123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德市新城区金茂财富公馆A11

  箱:gdhhgs@163.com

联系方式:18555255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先生

电 话:0563-681698218555255316

 

 

 

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0818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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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5-08-18 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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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5-08-18 16: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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