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中心三期2MW(2.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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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中心三期2MW(2.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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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宣城开盛晖腾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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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主要招标内容 |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角,北二路,长桥路,极盛路及乐义岗路围合地块(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中心三期),拟利用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中心三期事故及含废水处理中心、均质调节池及分类收集池、污水脱水机房作为场地建设光伏电站。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容量:2.4MWp,并网电压:400V,全部采用固定式及桁架支架安装, 发电方式为全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1.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中心三期2MW(2.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的勘测设计、概算编制、设备采购供货(不含光伏组件、逆变器、计量表;甲供695Wp\570Wp\575Wp异质结双玻双面单晶硅组件、组串式逆变器、计量表)、土建及安装施工(含厂房荷载评估及加固、视频监控安装、智慧能源显示屏、含计量表、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等)、并网接入协调、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240小时安全稳定试运行(出具试运行报告)、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2.本光伏电站质保期范围内中标单位需对组件清洗(1次/季度),对逆变器、汇流箱、配电柜等设备巡检(1次/月度),光伏电站所有设备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3.中标单位设计建设光伏电站时,要保证本光伏电站质保期范围内功率因数达标, 如不达标,需要中标单位进行治理,同时承担功率因数带来的罚款,治理及罚款费用包含在本次EPC报价中,如中标单位拒绝或拖延处理,治理费用及功率因素产生的罚款我方有权在质保金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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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金额 (万元) |
444.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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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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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类别 |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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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所属行业 |
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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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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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填写到月) |
2026年0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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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6年0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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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仇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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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563-2736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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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次公开的招标计划是本项目的初步安排。具体情况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