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3 17:07 浏览:
【 字体:    
016002002 f4df7e1e-9b8a-4a5a-9747-dade68fefb3d 975371ba-86a8-4778-8241-d636470ca728

各投标人:

现就宣州区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编号:XZQ-GC-GK-2026021)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遗: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新增内容:

“依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有关规定:

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响应供应商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行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延期至2026年6月1日9时00分

 

宣城市宣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6513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6-05-13 16:47:08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发布

    • 办理时间:

      2026-05-13 17:07:40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