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城西组团CX3-01-A-02地块(广中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人 |
名称:广德永畅建设有限公司 |
|
地址:广德市爱民路桐汭大厦14楼 |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桐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广德市爱民路桐汭大厦12楼 |
|
|
项目名称 |
广德市城西组团CX3-01-A-02地块(广中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
|
项目编号 |
GDS-GC-GK-2026065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7月16日0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金兰格电梯有限公司 |
|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948号中正国际广场1幢办1406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陆拾伍万元整(5650000.00元) |
|
|
服务期(供货期):9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
|
|
综合得分:95.69分 |
|
|
项目负责人:孟庆书 |
|
|
相关证书名称:/ |
|
|
证书编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1.钟林毓秀B区、C区电梯采购和安装工程;2.阳光南岸小区三期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企业奖项:VDI4707(A)级能效认证证书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安升电梯有限公司 |
|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68号汇银广场1栋1910-1915室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陆拾贰万捌仟玖佰元整(5628900.00元) |
|
|
服务期(供货期):9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
|
|
综合得分:95.24分 |
|
|
项目负责人:查日照 |
|
|
相关证书名称:/ |
|
|
证书编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1.芜湖梦溪科创走廊一期项目(芜湖梦溪科创数字产业集群项目)电梯工程;2.铜土储字【2021】21号地块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企业奖项:VDI4707(A)级能效认证证书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博世特电梯有限公司 |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昭亭中路昭亭雅苑综合楼三楼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伍佰陆拾伍万元整(5650000.00元) |
|
|
服务期(供货期):9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安合技术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
|
|
综合得分:95.05分 |
|
|
项目负责人:马军 |
|
|
相关证书名称:/ |
|
|
证书编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1.安庆丰大宜康府(南区)项目;2.严店乡引江济淮安置点(二期)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企业奖项:ISO25745电梯能效认证(A)级证书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宣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华仕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文件中无暂列金额子目项;奥帝亚电梯有限公司、怡达快速电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巨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技术指标参数(台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意见以上五家单位作无效标处理。 |
|
公示时间 |
2026年07月20日-2026年07月23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0563-603503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777520359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 评标情况一览表: |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1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桐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提交时间:
2026-07-20 13:50:50
-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发布
-
办理时间:
2026-07-20 14:05:18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