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中津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5 10:4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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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宁国市水利局

地址:宁国市宁阳中路123号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08室

项目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中津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NGS-GC-GK-2025047

开标时间

2025723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

投标报价:初步设计批复的勘察设计费的90.00%

服务期:设计阶段180日历天,工地现场服务随工程竣工验收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综合得分:78.86分

项目负责人:刘芝贵

证书名称:水工结构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50218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资格业绩:旌德县玉溪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企业业绩:1、安徽省长江芜湖河段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2、无为市黄陈河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其他:

项目负责人业绩:1、上海市2014年度河道生态治理项目-崇明县陈家镇四号河(北陈公路-前哨闸河)工程

2、川沙A-1地块围场河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9号、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投标报价:初步设计批复的勘察设计费的90.00%

服务期:设计阶段180日历天,工地现场服务随工程竣工验收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综合得分:77.08分

项目负责人:王星梅

证书名称:水工结构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1215000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资格业绩:本溪市太子河城市段河道治理工程勘测设计

企业资质:水利行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企业业绩:1、海安市通扬运河(栟茶运河-如皋界段、如海河-东姜黄河段)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2、沁河干流(沁源县王家湾至郭道村段、学孟村至大南川村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其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淮北市杜集区龙岱河及支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淮安市黄河故道后续工程勘察设计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388号

投标报价:初步设计批复的勘察设计费的90.00%

服务期:设计阶段180日历天,工地现场服务随工程竣工验收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综合得分:76.28分

项目负责人:季荣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设计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0JSZG021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资格业绩: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河道工程

企业资质:水利行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企业业绩:1、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练祁河)河道工程

2、余姚北排二通道——青山港、奖嘉隆江等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其他:

项目负责人业绩:1、崇明明珠湖区域南横引河河道整治工程

2、余姚北排二通道——青山港、奖嘉隆江等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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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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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8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马先生(招标人)、李女士(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4011219(招标人)、0563-4888989(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116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0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5-07-25 10:33:00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发布

    • 办理时间:

      2025-07-25 10:47:34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0分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