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泾县税务局谢园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8 15: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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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国家税务总局泾县税务局谢园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X-GC-GK-2025036)作如下答疑: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7.1条“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名: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行营业部②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号:①122700010400297470000000503②20000327748510300000026110985”

修改为:“本项目免收保证金。”。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

3.4.1

投标保证金

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要求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第一类:现金(电汇或转账)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0

4、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

不适用

适用,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相应承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记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满足本条件。

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和《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

修改为

3.4.1

投标保证金

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要求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第一类: 现金(电汇或转账)

第二类: 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 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

4、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

 不适用

√适用,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相应承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记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满足本条件。

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和《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

10.1

进度款支付

进度款支付: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30%为预付款,根据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月进度支付已完成合同合格工程量所对应合同价款的 80%,并在当期按比例扣除预付款(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合同合格工程量所对应合同价款的85%,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结果的 97%,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如现金形式提交质保金的,同时退还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备注:中标人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纸质、电子)”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 如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

修改为

10.1

进度款支付

进度款支付: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30%为预付款,根据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月进度支付已完成合同合格工程量所对应合同价款的 85%,并在当期按比例扣除预付款(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合同合格工程量所对应合同价款的90%,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结果的 97%,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如现金形式提交质保金的,同时退还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备注:中标人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纸质、电子)”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 如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一、工程概况第四条“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修改为“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2.2.1“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每期进度款支付时,按比例扣除预付款(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合同合格工程量所对应合同价款的85%时,扣回剩余预付款。”修改为“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每期进度款支付时,按比例扣除预付款(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合同合格工程量所对应合同价款的90%时,扣回剩余预付款。”。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不变。

七、本答疑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答疑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泾县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18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3小时39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5-09-18 11:03:43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不通过

    • 办理时间:

      2025-09-18 11:46:36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2分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5-09-18 12:11:14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发布

    • 办理时间:

      2025-09-18 15:08:35

    •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44分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