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泾县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三期)-经三路中段、经四路中段及纬五路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8 17:2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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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泾县经济开发区开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与同心路交叉口往北约130米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开发区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恒升科技大厦

项目名称

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泾县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三期)-经三路中段、经四路中段及纬五路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

JX-GC-GK-2025035

开标时间

2025年9月25日9时00分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五千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与凤凰山路交口正奇金融广场B座2010室

投标报价:19020876.51元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付菊林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9211088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望江县城市更新二期建设项目—蓝天路(通港路-七里棚路)道路提升改造“白改黑”工程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望江县城市更新二期建设项目—蓝天路(通港路-七里棚路)道路提升改造“白改黑”工程

其他:/

 

 

 

 

 

 

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丰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圣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宣城市泾县泾川镇幕桥东路68号(联合体牵头人)、合肥市肥东县古城镇老政府大院三楼(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报价:19022557.00元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魏志群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5200620080242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资格业绩:合肥市包河区海口路(杭州路-云谷路)道路工程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合肥市包河区海口路(杭州路-云谷路)道路工程

其他:/

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联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七里站街道春天城市广场1号楼2103室

投标报价:19020685.10元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宁坤旭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5156925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芜湖市湾沚区新芜开发区北二路(汪溪路至新芜大道段)道路及排水工程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芜湖市湾沚区新芜开发区北二路(汪溪路至新芜大道段)道路及排水工程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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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9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1395656253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1878880363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366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20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5-09-28 15:56:27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不通过

    • 办理时间:

      2025-09-28 17:12:16

    •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12分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5-09-28 17:20:24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发布

    • 办理时间:

      2025-09-28 17:26:58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