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通用机场项目第三方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绩溪产投航空运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印潭路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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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绩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龙川大道201号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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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绩溪通用机场项目第三方检测 |
项目编号 |
JXX-GC-GK-2025029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7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绩溪县诚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369号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一期)研发中心B区540(联合体牵头单位)、宣城市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金川路6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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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7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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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约7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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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等有关规定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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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86.7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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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蒙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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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正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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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9342023000603075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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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试验检测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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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公路)检师1455753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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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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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专项同时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公路工程乙级和计量认证证书(CMA)(联合体牵头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专项同时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市政工程材料)和计量认证证书(CMA)(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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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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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肥东白龙通用机场第三方检测服务 2、界首通用机场项目第三方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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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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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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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江西中昊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
地址: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98号机械加工车间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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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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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约7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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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等有关规定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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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61.2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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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梁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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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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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24C264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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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试验检测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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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3162022060100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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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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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专项同时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公路工程乙级和计量认证证书(C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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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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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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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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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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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河南永正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52号联东U谷高新国际企业港36号楼1层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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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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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约7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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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等有关规定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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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43.7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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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杜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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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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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B191509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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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试验检测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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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公路)检师0918053GQ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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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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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专项同时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C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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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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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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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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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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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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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省建院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投标人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0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韦先生,联系电话:0563-815900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0563-8165999。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17310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2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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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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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绩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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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5-07-07 18: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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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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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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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5-07-07 18: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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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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