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乡石门亭河及其支流水体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工程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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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绩溪县荆州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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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绩溪县荆州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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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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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绩溪县华阳镇东山路祥和明苑2#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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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荆州乡石门亭河及其支流水体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工程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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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XX-GC-GK-2026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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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06月18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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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新恒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中科盛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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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生态工业园区清凉峰路21号;山西省太原市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钢园路129号研发办公楼三层(百合科创生态孵化园(山西)有限公司A02)集群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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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3866106.7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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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含采购)21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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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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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8.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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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周建虎;施工负责人:方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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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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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CS20224401590;皖2342017201701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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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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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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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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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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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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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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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金镖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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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家朋乡原敬老院;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号锦业时代B1座18层18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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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3866839.8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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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含采购)21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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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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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8.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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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张炎;施工负责人:关娟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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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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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CS20256100791;皖2342021202125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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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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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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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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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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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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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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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润方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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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家朋乡和阳村枫川村;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东门路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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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3867461.3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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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含采购)21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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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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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8.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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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吴莹莹;施工负责人:徐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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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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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CS20103200274;皖2342023202308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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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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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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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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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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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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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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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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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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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6年6月22日-2026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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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63-847040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63-815399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绩溪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17310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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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情况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标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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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9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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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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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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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6-06-22 0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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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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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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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6-06-22 11: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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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2小时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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