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高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泾公管记〔2025〕1号
被记录单位:安徽高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2024年12月25日泾县公管局在对全县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安徽高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泾县云岭镇建设村农产品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二期)施工过程中关键岗位质量员不在岗。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十条及其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第11条
记分分值:2分(累计记分20分)
披露期:12个月(2025年06月09日-2025年12月08日)
202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