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忆城宣管业设备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宁公管记〔2025〕1号
被记录单位:安徽忆城宣管业设备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在参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提升工程EPCF项目甲供材项目”(项目编号:NGS-GC-GK-2024602)投标过程中,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5〕6号)第十条以及“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第1条规定。
记分分值:20分(累计记分20分)
披露期:12个月(2025年02月25日-2026年02月24日)
2025-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