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先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宣公管记〔2025〕28号
被记录单位:安徽先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安徽先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G318沪聂线K272+755-K286+518段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投标人,经查明安徽先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我局已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第七条及其认定标准第16条之规定。
记分分值:10分(累计记分25分)
披露期:6个月(2025年07月07日-2026年01月06日)
2025-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