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陌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绩公管函〔2025〕20号
被记录单位:安徽陌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总考勤到岗率不足50%。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5〕6号)第十条及其认定标准第11条。
记分分值:7分(累计记分21分)
披露期:9个月(2025年05月14日-2026年01月13日)
2025-05-14
绩公管函〔2025〕20号
被记录单位:安徽陌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总考勤到岗率不足50%。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5〕6号)第十条及其认定标准第11条。
记分分值:7分(累计记分21分)
披露期:9个月(2025年05月14日-2026年01月13日)
2025-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