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广公管记【2025】33号
被记录单位:安徽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在广德市竹乡画廊农村路网乡村振兴工程(2023-2025)项目-四合乡Y172焦王路改建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安徽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考勤人员使用照片打卡。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5〕6 号)第十条及其认定标准第11条。
记分分值:15分(累计记分15分)
披露期:6个月(2025年08月18日-2026年02月17日)
2025-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