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发布时间:2025-08-18 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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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公管记【2025】33号

 

被记录单位安徽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在广德市竹乡画廊农村路网乡村振兴工程(2023-2025)项目-四合乡Y172焦王路改建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安徽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考勤人员使用照片打卡。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5〕6 号)第十条及其认定标准第11条。

记分分值:15分(累计记分15分)

披露期6个月(2025年08月18日-2026年02月17日)

  

              2025-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