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一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广公管记〔2025〕38号
被记录单位:一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在长三角县域发展研究培训中心外立面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一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实际考勤到岗率不足50%。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5〕6 号)第十条及其认定标准第11条。
记分分值:6分(累计记分20分)
披露期:9个月(2025年12月15日-2026年09月14日)
202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