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金镖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发布时间:2025-11-10 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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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公管函〔2025〕28号

 

被记录单位安徽金镖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录入网络考勤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5〕6号)之认定标准第11条

记分分值:10分(累计记分10分)

披露期3个月(2025年11月10日-2026年02月09日)

  

              202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