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金镖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绩公管函〔2025〕28号
被记录单位:安徽金镖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录入网络考勤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5〕6号)之认定标准第11条
记分分值:10分(累计记分10分)
披露期:3个月(2025年11月10日-2026年02月09日)
2025-11-10
绩公管函〔2025〕28号
被记录单位:安徽金镖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录入网络考勤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5〕6号)之认定标准第11条
记分分值:10分(累计记分10分)
披露期:3个月(2025年11月10日-2026年02月09日)
202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