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凤阳金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郎公管发〔2026〕8 号
被记录单位:凤阳金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郎溪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监理服务采购考勤已结束,项目总监、监理员考勤不达标。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5〕6 号)及认定标准第 11 条。
记分分值:7分(累计记分11分)
披露期:3个月(2026年05月13日-2026年08月12日)
2026-05-13
郎公管发〔2026〕8 号
被记录单位:凤阳金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郎溪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监理服务采购考勤已结束,项目总监、监理员考勤不达标。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5〕6 号)及认定标准第 11 条。
记分分值:7分(累计记分11分)
披露期:3个月(2026年05月13日-2026年08月12日)
2026-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