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发布时间:2026-07-01 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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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公管记〔2026〕5号

 

被记录单位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在“安徽省宁国市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EPC(二次)”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天津市宁河区粮食仓储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为虚假业绩,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5〕6 号)第十条以及“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第1条规定

记分分值:15分(累计记分15分)

披露期5个月(2026年07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

  

              2026-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