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鼎隆建设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的记录
广公管记〔2026〕11号
被记录单位:鼎隆建设有限公司
记录单位: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不良行为:鼎隆建设有限公司为广德市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一期)碾抹茶产业基地总承包项目投标人,经查明鼎隆建设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我局已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记录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5〕6号)第十条及其认定标准第14条。
记分分值:10分(累计记分10分)
披露期:3个月(2026年07月16日-2026年10月15日)
2026-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