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告]宁国市霞西镇上门村、石柱村的毛竹采伐销售权网络竞价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NGS-NC-JJ-2025012
受宁国市乡投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下列标的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
本次网络竞价标的分别位于宁国市霞西镇上门村、石柱村,标的名称、数量、起始价等详见下表: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伐面积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竞价阶梯 |
1 |
宁国市霞西镇上门村毛竹采伐销售权 |
4033 |
267.73 |
10万元 |
加价幅度为每次10000元或其整数倍 |
2 |
宁国市霞西镇石柱村毛竹采伐销售权 |
4587.87 |
467.28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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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竞买人报名前现场踏勘标的,详细了解标的信息,如因对标的情况了解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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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本场竞价会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 (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开发有限公司400-998-0000)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竞买报名申请:
1、报名方式:网上申请,竞买人须通过 CA证书或皖事通登录系统参与报名或竞价,系统会自动获取竞买人名称和五码信息。
凡对本公告交易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需要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报名(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16:00时止。
3、报名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自然人参与竞买报名的(可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支付宝、皖事通等登录方式):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3)竞买承诺书签字版(原件);
(4)现场看样确认书签字版(原件);
(5)退还保证金声明函签字版(原件);
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选择CA登录,输入密码后进入电子交易系统):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3)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
(4)竞买承诺书签章版(原件);
(5)现场看样确认书签章版(原件);
(6)退还保证金声明函签章版(原件);
(7)如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必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签章版(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注:竞买人应保证以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竞买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现竞买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材料上传提交审核后可联系审核人员,联系电话:17733397047。
四、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账号及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16:00时止,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网上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2、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账号:9340 0701 0002 8689 0202 411
注:汇款时备注参加竞买的项目名称。
3、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款方式,如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纳造成的竞买保证金退款不及时或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请各竞买人在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务必向银行柜台说明,办理电汇或转账业务,非现金存款,须有交款人账户信息,以便退还竞买保证金。
(2)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如竞买人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纳,将造成报名审核时不能确认该保证金是谁交纳,故无法审核报名,报名审核不通过)。
(3)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4)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免申即退”:委托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竞得人签订合同,并由拍卖人将相关材料交至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的,系统将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1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上午9时自动退还。出现不按规定要求领取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要求交纳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协议书)等情形的,委托人应及时书面说明情况,竞买保证金将按照委托人要求时间退还。
五、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16:00时止(工作时间)。
2、展示地点:宁国市霞西镇上门村、石柱村。
3、联系电话:17733397047。
六、交易方式及竞价时间:
1、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时间 |
宁国市霞西镇上门村毛竹 采伐销售权 |
2025年8月4日9:00时至2025年8月5日9:00时 |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
宁国市霞西镇石柱村毛竹 采伐销售权 |
2025年8月4日10:00时至2025年8月5日10:00时 |
七、确定竞得人方式:
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且不低于起始价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合同、明确价款支付及相关违约责任:
1、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支付佣金。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拍卖人宁国市津瑞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称“拍卖人”)处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将拍卖佣金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其中1号标的需支付拍卖佣金人民币3000元整,2号标的需支付拍卖佣金人民币5000元整。
2、拍卖价款支付方式及合同签订。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宁国市乡投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签订合同时,竞得人必须支付相应款项,若竞得人竞得1号标的,则需支付拍卖价款人民币27万元、拍卖溢价金额、履约保证金10万元整;若竞得人竞得2号标的,则需支付拍卖价款人民币64万元、拍卖溢价金额、履约保证金10万元整,若同时竞得两个标的,则金额累计计算。剩余款项需分四个季度支付完成,每个季度支付金额为剩余待付款项的25%,委托人可向竞得人开具农业产品免税发票,交纳人和竞得人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第三方委托付款。
3、成本返还方式。委托人将返还竞得人在采伐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具体数额以委托人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委托人在每个季度收到竞得人应当支付的拍卖款后按照合同验收标准对砍伐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竞得人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等票据,将对应的成本费用返还至竞得人指定账户。
4、违约责任。如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等款项的,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得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竞得人应当支付本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同时竞得人将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为维护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等。
九、特别说明(以下条款请竞买人特别注意):
1、本场公告的数据由委托人提供,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如与《评估报告》或本公告表述存在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成交结果及佣金价格。所有意向竞买人务必前往标的展示现场,对本次转让标的的规格、品种、质量、采伐面积、四至范围、蓄积量及采伐过程中运输道路和周边环境等进行仔细勘验,对标的仔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视为接受转让标的规格、品种、质量等,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所有竞买人谨慎竞价,竞买人在竞价成功后不得对上述事项提出任何异议。
2、竞得人应当在2027年3月1日前完成转让标的的采伐、检疫、运输、清场等工作,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仔细评估工作量及时限,以免构成违约,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清运的,则视为竞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向竞得人主张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占用费(按1000元/天计算)、委托人组织采伐及运输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委托人应向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工程建设方、项目施工方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等)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以上款项委托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有权就超出部分向竞得人追偿。
3、竞得人应当依法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组织专业的采伐队伍进行砍伐,配置专业采伐工具和配备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采伐施工前,竞得人应当依法对毛竹采伐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在进入伐区作业前,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为施工人员购买相应保险,在施工人员培训合格及购买保险生效后方可进入伐区作业。施工前必须划定好安全作业警戒线,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警戒线。在采伐、运输等施工过程中,如果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与委托人无关。竞得人在采伐施工期间,因毛竹采伐引起的一切矛盾纠纷,由竞得人自行妥善处理解决并承担费用,处理矛盾纠纷的时间不能影响到委托人对于竞得人毛竹采伐规定完成时间的履行,也不得要求委托人给予任何减免及时间延长。
4、竞得人不得越界采伐、占用、破坏他人林地,采伐区域内不得遗弃木材,采伐下的木材归堆至委托人指定的集存地点,堆放整齐,并自行看护。竞得人不得采伐装运本次交易标的之外的任何物资,竞得人必须接受委托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对于超过部分的资源,竞得人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任何偷盗他人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将上报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同时竞得人应当向委托人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无权继续取得剩余标的等)。如竞得人出现不服从现场管理、逾期清运、发生安全事故、偷盗他人财物等情形的,委托人有权将竞得人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委托人名下所有拍卖项目。
5、竞得人应当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置荒芜,属于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竞得人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委托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委托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6、竞得人应制定合理的采伐计划并做好采伐边界认定,并经委托人确认。确保采伐过程中不对林地生态环境造成过度破坏,不得过度采伐,不得超边界采伐,应遵循委托人制定的采伐原则:即砍老留幼,砍密留疏,砍小留大,砍弱留强。采伐5~8年生以上的毛竹,采伐后立竹度保持在每亩150株以上,以保证竹林的持续更新和生产能力;采伐强度控制在20%~30%之间;优先考虑采伐生长密集、成熟度高的区域。防火带不在本次采伐范围内,竞得人不得以数量差异采伐防火带。竞拍公告未列入的树种一律不得采伐。竞得人应负责采伐后的林地清理和恢复工作,及时清理采伐剩余物,促进新竹的生长和发育;加强监测和防治,防止病虫害的暴发;定期对采伐后的竹林进行生态指标监测,评估采伐效果和生态影响,使其达到相关部门及委托人的验收标准。
7、竞得人应在采伐销售完成后,及时将货款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给委托人。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竞得人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配合委托人执行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
8、如竞得人不按约定交纳相应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人支付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不交纳的,委托人可解除合同并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委托经营期内,竞得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委托经营林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协议约定落实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竞得人承担林地恢复费用及其他相关损失;竞得人在所受托经营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向竞得人要求损害赔偿,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如竞得人不能全部履行合同且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过错造成第三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以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支付,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补足。
9、竞得人应当严格遵循《毛竹采伐作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规范毛竹采伐作业,过程中接受并服从委托人的监督检查,如发现存在不按《毛竹采伐作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采伐作业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继续保留追偿权。
10、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由宁国市津瑞拍卖有限公司提供全程服务,意向者可向宁国市津瑞拍卖有限公司咨询、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报价等事宜。
11、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委托人与竞得人签订的合同等相关约定执行。
12、本交易公告所列明的事宜,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理解,请竞买人谨慎参与竞价,竞买人竞得后,不得对上述事宜提出任何异议。竞买人一旦报价,即表明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网络竞价交易公告》及《网络竞价挂牌须知》《竞买承诺书》《现场看样确认书》等全部文件(包括更正、补充等文件)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应当慎重考虑报价事宜,一旦报价,即对报价行为将导致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宁国市津瑞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4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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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代理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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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宁国市津瑞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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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5-07-17 1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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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代理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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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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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5-07-17 10: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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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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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产权科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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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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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5-07-17 11: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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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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