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太极大道东路54号商业用房五年期限承租权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广德市太极大道东路54号商业用房五年期限承租权
二、项目编号:GDS-NC-JJ-2026025
三、原公告日期:2026年3月20日
四、更正信息:
原公告内容:公告附件《租赁合同》样本第七条第(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乙方所得: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拆迁的。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五)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原本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四至范围界址清晰,如与周边村民发生纠纷的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装修、装潢设施可移动部分自行拆除带走,不可移动部分(如门窗、地砖、墙面、吊顶等)须无偿移交甲方。(六)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可移动部分自行拆除带走,不可移动部分须无偿移交甲方,甲方不予退还租金。
现变更为: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提前收回出租物,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
□由甲方无偿处置;
□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由乙方恢复原状;
□其他: 。
其余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陈先生 17729928555
安徽国迎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
附件:
澄清文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