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安徽省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1 17:4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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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CS-202502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鼎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润河路以北、辉山路以东安徽悦诚食品有限公司1栋车间

成交金额:445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安徽省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预计2025年秋季在园幼儿800人(其中三幼500人、津城分园300人),教师120人(其中三幼72人、津城分园48人)。本项目采取采购食堂劳务服务模式,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人员到我园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采购人支付劳务费用。成交供应商需定时提供教师早、中餐;幼儿中餐及下午点心。成交供应商需进行食堂日常管理,承担服务期间的食品安全责任、消防安全、操作安全等责任。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11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6学期结束)。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           

四、评审专家名单:陈根林、范美桂、邹官辉。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0.468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第三幼儿园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河沥溪街道胡乐路与燕津路交叉路口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联系电话:0563-40170150563-4170275。

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教育体育局提出投诉(联系方式:0563-4017985,地址:宁国市津河西路103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市第三幼儿园

 址:宁国市河沥溪街道胡乐路与燕津路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田女士、0563-4017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联系方式:金女士、0563-4170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金女士

话:0563-4017015、0563-4170275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