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安徽省宁国市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项目—方胡路沿线(胡乐镇霞乡村兰花岭)用材林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8 16:3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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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项目—方胡路沿线(胡乐镇霞乡村兰花岭)用材林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GK-202503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国家储备林建设(一期)项目—方胡路沿线(胡乐镇霞乡村兰花岭)用材林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鸿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胡乐镇霞乡村金溪桥组35号

中标金额:1136764.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张继坤、刘卫芳、彭常福、李万来、崔兴贵。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乡投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安徽道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华贝广场售楼部16楼、宁国市人民路230号,联系电话:0563-4237072、0563-430396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方式:0563-4237090,地址:宁国市华贝广场售楼部16楼)。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国市乡投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华贝广场售楼部16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0563-4237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道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人民路230号

联系方式:孙工、0563-4303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孙工

电话:0563-4237072、0563-4303969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