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安徽省宁国市城南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0 11:3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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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城南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GK-2026011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城南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教优选(阳新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城北经济开发区银山村银山大道1号

中标金额:19900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薛菲、柯正敏、章孝媛、宋祖林、欧阳中梅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城南学校、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城南路119号、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联系电话:0563-40163450563-410188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教育体育局提出投诉(联系方式:0563-4017986,地址:宁国市西津街道津河西路103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市城南学校

址:宁国市宁城南路119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0563-4016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563-4101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吴先生

话:0563-4016345、0563-4101880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