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泾县医院医疗辅助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4 15: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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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医院医疗辅助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QT-GK-2025005

二、项目名称:泾县医院医疗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荣远诚人力资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1189号金龙国际A座1605室

中标金额:管理服务费1.98%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管理服务费1.98%

评审总得分:95

、评审专家名单:张云、马涛、开夏、周海燕、王玲(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2.金额:18800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489号、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翟先生0563-5035156、杨先生15212707515。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医院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489号

联系方式:0563-5035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5212707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先生、杨先生

电话:0563-503515615212707515

、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