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泾县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0 20:0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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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QT-CS-2026001

二、项目名称:泾县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扬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徽商财富广场614-616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捌拾贰万陆仟叁佰捌拾柒元零肆分(1826387.04)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捌拾贰万陆仟叁佰捌拾柒元零肆分(1826387.04)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6.3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泾县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完全按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要求:完全按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合同1年1签,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1年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总服务期不超过3年

服务标准:完全按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耿翠芳赵勇祥陈泽兵(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2.金额:21611.1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泾县红星路25号、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孙女士18110868369、杨先生15212707515。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地址:泾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泾县中医院

  址:泾县红星路25号

联系方式:18110868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5212707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杨先生

  话:1811086836915212707515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