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小区及晨光小区人防整改工程二次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5 14:3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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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就彩虹小区及晨光小区人防整改工程二次(项目编号:XCS-XE-GK-2025008)作如下答疑:

1、响应人资质要求:具有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人防行业证书于 2024年12月31日到期后,于 2025年1月1日起办理新的证书,现人防资质证书名称变更为: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资质证书,请问投标时提供新的资质证书可否?

回复:根据《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4号令第六条:“生产人民防控防护设备的企业应当取得《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资质证书投标时提供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生产资质证书》也予以认可。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人防行业工程证书于几年前到期,到期后不在办理延期也不在新办理人防工程师证书,请问投标时放之前过期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可否?

回复: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已无人防防护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资格认定或延续,对防护工程师的配备暂不做要求本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人防防护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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