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宁国市南部片区高质量发展项目-万福路、杨山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及路面提升工程设计(二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30 14: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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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名称:宁国市建川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南山街道凤形路与钓鱼台路交叉口科创中心九楼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3幢17层1702室

项目名称

宁国市南部片区高质量发展项目-万福路、杨山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及路面提升工程设计(二次)

项目编号

NGS-XE-GK-2025002

发包时间

20257291000分

第一承包候选人

名称: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高新区高新大道1号

响应报价:880000.00元

服务期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有关专题)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正式提交。

质量标准:编制深度满足发包文件及行业相关要求

综合得分:96.91

项目负责人:蔡鹏程

相关证书名称: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闽G009-18210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人资质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响应资格业绩:/

响应人业绩

里美路(南宅路-北店路)道路工程(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元海六路与清繁大道连接线工程(勘察、设计)

响应人奖项:福州市新店外环路西段道路工程获2023年度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认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优秀一等奖

其他:/

第二承包候选人

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

响应报价:830400.00

服务期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有关专题)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正式提交。

质量标准:编制深度满足发包文件及行业相关要求

综合得分:96.71

项目负责人:唐国喜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道桥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ZG(2019)934004435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人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响应资格业绩:/

响应人业绩

成县东出口道路建设工程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

海南州共和县城政和大街道路改建工程、海南州共和县城政和大街西段道路工程、海南州共和县城东城路北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

响应人奖项:中兴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获得2022-2023年度第一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一等奖

其他:/

第三承包候选人

名称: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37号

响应报价:816500.00

服务期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有关专题)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正式提交。

质量标准:编制深度满足发包文件及行业相关要求

综合得分:94.39

项目负责人:马宁

相关证书名称:道路桥隧专业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00252186

响应发包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人资质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响应资格业绩:/

响应人业绩枞阳县长江路-下北线道路拓宽及延伸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合肥生物医药科技园项目提升改造项目(一期)配套道路景观规划勘察设计

响应人奖项:沈阳市北一路快速路建设工程(一期)被评为2020年度辽宁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政工程类二等奖

其他:/

发包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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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响应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响应函质量要求不满足发包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1.3.3(质量要求)要求,予以否决。

公示时间

2025730-202584

其他

一、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示期内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甘先生(发包人)、王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4189028(发包人)、0563-5295666(代理机构)。

二、若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3-4116241。公示期无异议,则第一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响应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