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中学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0 18:4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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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中学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6015

二、项目名称:宣城中学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沿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仓市开发区太平路西,宁波路南3幢太仓市汽车运输服务总公司主楼4楼南半部分

成交金额558000.00元

评审报价:558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8.4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宣城中学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中规定的范围

符合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一年。合同一年期满后,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

注:若服务期内,月考核得分出现三次低于80分或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较大事故或 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本合同。

技术标准 符合国 家、行业 以及地方 标准、规 范和规程 要求。

其余相关要求及条款均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本峰、洪军、李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宣城中学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水阳江北大道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联系电话:0563-30330660563-3013002。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省宣城中学

 址:安徽省宣城市水阳江北大道

联系方式:0563-3033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

联系方式:0563-3013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某老师、林工

 话:0563-30330660563-3013002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安徽省宣城中学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320

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4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宣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 提交时间:

      2026-03-20 18:30:45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6-03-20 18:46:34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