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泾县琴溪镇新元行政村兰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年泾县琴溪镇新元行政村兰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2026039
二、项目名称:2025年泾县琴溪镇新元行政村兰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三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泾川大道99号
成交金额:壹佰零壹万元整(101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零壹万元整(101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4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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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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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年泾县琴溪镇新元行政村兰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2025年泾县琴溪镇新元行政村兰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项目地点位于泾县琴溪镇。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生活垃圾治理工程、改厕治污工程、庭院环境整治工程、道路通畅工程、河沟渠塘疏理工程、公共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宗路平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皖1342020202203468)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来凤、骆皓、赵富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总价包干
2、金额:2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琴溪镇街道、安徽省宣城市泾县开发区琴溪路与创业路交叉口恒升科研基地,联系电话:13966196179、18788803630。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琴溪镇街道
联系方式:13966196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开发区琴溪路与创业路交叉口恒升科研基地
联系方式:18788803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工、胡工
电话:13966196179、18788803630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5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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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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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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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6-05-28 09: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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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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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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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6-05-28 1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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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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