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建市政类工程施工招标实施《安徽省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2期)》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依据《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2期)的公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宣城市对房建市政项目施工范本进行了修改,电子交易系统经调整、测试完成后上线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6年7月10日起,申报进场交易的房建市政类施工项目,工程量清单等内容编制全面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2期)》(以下简称《第2期》)。对于未依据《第2期》编制工程量清单等内容的项目,在2026年6月26日至7月9日期间仍可正常申报。
2.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确保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工程量清单等内容匹配,潜在投标人发现不匹配的要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共同保障《第2期》实施后招投标活动的顺利开展。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