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3 14:5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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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公管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招标投标活动效率,经研究,决定在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及其他服务项目中优化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流程,并同步对相关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订,组织交易系统进行调整,调整后于7月上旬全面上线启用。

附件: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试行)。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日

 

 

 

 

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陈述答辩操作指引(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操作指引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及其它服务项目。上述范围以外的项目,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在招标文件编制时明确答辩事项

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答辩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的招标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陈述和答辩事项并详细写明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地点、形式、具体分值和评分等相关要求。

三、提前安排答辩场所

招标人(代理机构)应提前向项目交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陈述和答辩场所。在陈述和答辩环节开始前,由招标人(代理机构)短信通知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投标人,告知其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时间和地点并做好记录。 

四、答辩通知事项

要求答辩人到达答辩等候室的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代理机构)短信发出的通知为准从通知时间到答辩开始时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一般不应少于60分钟。投标人收到通知后应立即回复是否参加陈述和答辩,若发出短信通知后5分钟未收到回复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对该部分投标人进行电话通知。两次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投标人因故不能参与陈述和答辩的,应在通知要求到达答辩等候室的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人(代理机构)。本文所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答辩开始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不得参与答辩。不参与答辩,且未在通知要求到达答辩等候室的截止时间前告知招标人(代理机构)的,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处理

五、答辩准备工作

答辩人进入答辩等候室将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资料、通讯设备)放在指定区域,通讯设备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进入答辩等候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答辩等候室。招标人(代理机构宣布答辩开始后,未进入答辩等候室的答辩人视为放弃答辩。答辩前,招标人(代理机构)应提前做好准备,如为书面答辩,应在答辩室放置座位标签、笔和草稿纸;如为语音答辩,应提前调试好相关设备。

六、拟定答辩题目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室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陈述和答辩单(附件2)上拟定答辩题目(1~2题为宜)。若为书面答辩,陈述和答辩单题目拟定完成后,答辩环节开始时,评标委员会通过系统发送至招标人(代理机构),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打印陈述和答辩单

七、书面答辩工作流程  

招标人(机构)当场宣读陈述和答辩须知,分发陈述和答辩单,提醒答辩人答辩前务必在陈述和答辩单上准确、规范填写系统自动生成的答辩编号。上述工作完成后宣布开始作答并计时,答辩时长30分钟为宜(由评标委员会确定)。答辩计时结束,招标人(代理机构)宣布答辩人停止答辩。答辩人停止答题坐原位等候招标人(代理机构)收齐陈述和答辩单。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收陈述和答辩单时,应核查答辩人是否规范填写相关信息,将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见证或监督人员。答辩期间,答辩人不得擅自中途离场,否则视为放弃答辩。招标人(代理机构)收齐陈述和答辩单并宣布答辩结束后,答辩人方可离场。陈述和答辩单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扫描上传至系统,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八、语音答辩工作流程

招标人(代理机构)负责逐一将答辩人系统自动生成的答辩编号顺序从答辩等候室引导至答辩室。答辩人陈述和答辩完成后自行离场。

 

附件:1.陈述和答辩须知(书面答辩),

陈述和答辩须知(语音答辩);

2. 陈述和答辩单;

3. 答辩人参加陈述和答辩通知模板


附件1

陈述和答辩须知(书面答辩)

1.进入答辩室答辩需将个人物品(包括资料、通讯设备)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通讯设备需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

2.答辩人在指定的座位上就坐

3.答辩人须听从指令,遵守答辩规则,并独立完成陈述和答辩单。

4.陈述和答辩期间没有休息时间,答辩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答辩室,若要离开,视为放弃陈述和答辩。

5.答辩期间,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意走动, 不准夹带资料,不准偷看、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辩内容或者交换答卷。

6.答辩结束指令发出后,答辩需立即停止作答,坐在原位等候招标人(代理机构)回收陈述和答辩单。

7.招标人(代理机构)收齐陈述和答辩单并宣布答辩结束后,答辩方可离场。

8.保持答辩室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随意说话。

9.陈述和答辩内容中不得出现姓名和单位名称,也不得出现任何表明身份的信息和特殊标记。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如实反馈评标委员会


 

陈述和答辩须知(语音答辩)

 

1、进入答辩室答辩人需将个人物品(包括资料、通讯设备)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通讯设备需设置为静音状态或关机。

2、答辩室内需保持安静,听从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安排。

3、答辩期间,禁止随意走动、夹带任何资料。

4、陈述答辩过程中不得泄露姓名和单位名称,也不得透露任何表明身份、单位的其他信息。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如实反馈评标委员会


附件2

陈述和答辩单

答辩编号:

陈述和答辩题:

1.

2.

 

陈述和答辩区:

 

 

 

 

 

 

 

 

 

 

 

 

 

 


附件3

答辩人参加陈述和答辩通知模板

 

XXX项目投标人(授权委托人):

XX项目(项目编号),评标期间安排答辩人陈述答辩环节,请你单位答辩人携带二代身份证件和电子身份证件,X年X月X日X时X分到达X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 )X开标室,答辩开始前未到达指定答辩等候地点的不得参与陈述和答辩收到通知后及时回复“参加”或“不参加”。若5分钟内未回复,我们将进行电话通知,两次电话未接通,视为已通知。

答辩人无故缺席本次答辩,将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谢谢配合!

 

                                    招标人:

                                    代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