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阳光公示亮履约 诚信监管筑根基
标后履约公示是工程建设招投标全流程监管的关键环节,是保障公平公正、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履约质效的重要抓手。为切实解决“重招标、轻履约”问题,郎溪县公管局以规范公示内容、严格公示流程等举措,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履约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全面公开合同关键信息。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28日项目还未签订合同的通过见证系统进行预警信息处理,及时督促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做好合同信息公开,以透明化赋能履约保障,筑牢项目规范实施第一道防线,2025年以来75个项目完成合同公开,明确公开合同核心条款、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担保形式及违约处置办法,让各方主体履约责任清晰可溯,既增强中标人的履约敬畏心,也为招标人规范管理、监管部门精准监督提供明确依据。
二是动态更新履约监管情况。标后履约监督检查每季度一次,郎溪县公管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组成标后联合检查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2025年以来共检查项目62个,对项目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发出提示函18份,“穿透式”检查项目履约全过程,每季度同步公示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结果,明确检查重点,确保检查工作客观公正、有据可查,并详细公开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复核结果,进一步压缩履约违规空间,推动项目履约全程规范可控。
三是及时发布不良行为信息。严格界定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全面梳理标后履约中存在的挂靠转包、进度滞后、虚假整改等违规情形,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不良行为信息。2025年以来郎溪县公管局共考察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价3000万元(含)以上的)18个,其中发现弄虚作假问题项目2个,取消涉事企业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记不良行为信用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共对10家中标企业考勤不达时序或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等情形记不良行为信息处理。